释义 |
法律分析:员工干了8天走了需要给工资。不管劳动者实际上班时间的长短,只要是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为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供了自己的劳动,那么单位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如果以劳动者上班时间短为借口拒绝支付工资,构成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不发工资的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