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表见代理指的是虽然行为人在事实上没有代理权,但是相对人有理由认为其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而无权代理指的是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 2、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无权代理实际上是一种效力待定行为。在无权代理情况下,本人具有追认权,即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效力;而表见代理不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表见代理只要相对人提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主张表见代理的效力时,无需考虑本人是否追认的问题。即使本人不追认,也不影响表见代理的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