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有固定期限怎么界定 |
释义 |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一、租赁合同多少年有效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可以转让吗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是否可以转让视情况而定。租赁期间,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让。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 三、租赁合同到期的续签情形有哪些 租赁合同到期后,房屋承租人有优先续签的权利。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同时,如果是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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