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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定期房屋租赁如何规定
释义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规定如何认定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二、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没有办法确定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三、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不定期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或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如何赔偿
    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公有房屋不定期租赁是否可立即解除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公有房屋的不定期租赁合同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因为公有房屋的性质而有所不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仍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违约条件如何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违约条件:1、租赁物损毁灭失;2、租赁物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3、承租人不依租赁物性质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的;4、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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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2: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