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时间有没有时间限制 |
释义 | 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我国几乎所有的权利救济都是时效来限制,这样规定实为了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自己的救济权利,防止其在权利上睡大觉。我国相关的工伤待遇维权程序也是一样的,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在的单位应该从事故伤害发生那天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是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被确认工伤后,如就工伤待遇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提起劳动仲裁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但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属于请求权利救济,时效应该重新计算。因此劳动通过劳动仲裁请求工伤赔偿,应自权利救济程序结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在此律师建议,广大工伤职工理应牢记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法律时效规定,切记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权力,切莫因过了保护期限而丧失了赔偿权利。 二、工伤签定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签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工伤签定大约需要十五天到六十天。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从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那天开始算起六十天之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且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是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的单位。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在十五天之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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