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探讨了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包括子女抚养权处理和财产处理方式。主要思想是强调婚姻的有效性,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婚姻,不会被承认其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其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无效婚姻是指由于违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婚姻要求,男女结合而导致的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形式。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的所有权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岁以上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对于八岁以上的儿童,法院将参考其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拓展延伸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自始不产生婚姻效力,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自始不产生婚姻效力,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结语 婚姻无效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婚姻要求,男女结合而导致的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两岁以上儿童由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八岁以上儿童参考其意见。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时,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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