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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卫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有哪些手续
释义
    一、中卫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有哪些手续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批办具体承办人或窗口首问责任人审查;
    4、审批办负责人审批,作出许可决定;
    5、制作证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
    二、中卫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411号修订)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4年1月24日修订)
    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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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2: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