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应去哪里 |
释义 | 在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对于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上一级鉴定委员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一、工伤骨折一般至少评定为多少级残疾 若能评定为工伤,工伤骨折一般至少评定为十级残疾。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并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重新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重新工伤认定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申请重新鉴定的事实和理由、伤害治疗、初步鉴定和申请时间;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确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收到市级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医疗诊断证明、医疗病历、实验室报告、影像检查报告、住院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职业史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医疗结束后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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