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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完了,还没送走,在看守所可以见吗
释义
    法律分析:判刑后如果正式留下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
    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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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