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网约车违法,如果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对行为人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