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1、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量刑情节及作用: 1、未成年人,如果未满14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 2、如果已满14周岁、未未满16周岁的,对于轻伤案件,仍然不负刑事责任。 3、未成年人犯罪,刑法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4、从犯,刑法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5、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