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健在与监护人变更 |
释义 |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如果法定监护人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可以变更监护人。法院可以根据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新的监护人。 法律分析 如果法定监护人出现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等行为,可以变更监护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拓展延伸 监护权纠纷:父母健在下的监护人变更 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监护人变更可能引发监护权纠纷。监护权纠纷是指在父母生活状态正常的情况下,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改变孩子的监护人。这可能涉及到父母之间的分居、离婚、家庭成员的健康问题等。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评估监护人变更的申请。法庭将考虑父母的身体健康状况、抚养能力、经济状况以及与孩子的亲密关系等因素。监护人变更的申请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和法庭审理,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等行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进行监护人变更。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安排临时监护措施,同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监护人变更可能引发监护权纠纷,法庭将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评估申请。这一过程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和法庭审理,以保护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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