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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科研申诉复查内容?
释义
    下列科研诚信案件线索,符合受理条件的,有关单位应主动受理,主管部门应加强督查。(一)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
    (二)在日常科研管理活动中或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
    (三)媒体披露的科研失信行为线索。
    一、科研不端行为具体包括:
    1、抄袭、剽窃、侵占;
    2、伪造、篡改;
    3、买卖、代写;
    4、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相关信息以及提供信息不准确;
    5、通过贿赂或者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方式获取科学基金项目;
    6、违反科研成果的发表规范、署名规范、引用规范;
    7、违反评审行为规范;
    8、违反科研伦理规范;
    9、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法律依据:
    《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
    第十四条 
    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核。初核应由2名工作人员进行。初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其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由本单位调查;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可转送相关责任单位或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责任单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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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