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签订之前的要约,在我国法律上指的是要约人发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且要约还应当满足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等条件。 一、哪些条件下能构成承诺 构成承诺的条件: 1、要约人发出有效要约;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有哪些基本要件 要约的基本要件有:1、要表达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的内容要具体确定;3、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三、要约是新的要约吗? 反要约是新的要约。反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原要约中提出的条件作了实质性的更改、扩张或限制,该承诺被看作是一个新的要约,原要约失效。他所发出的就不能视作是承诺而是反要约又称新要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