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去世,女婿不需要赡养女方父母。 法律上仅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未规定女婿对女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女婿对女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女方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