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信息错误能撤回申请吗? |
释义 | 律师解析: 工作调动外地公积金如何转到异地账户: 第一步:你需要到新公积金中心(即我们假设的金华公积金中心)去开具开户通知书,证明你现在已经在金华重新开户并进行这边的公积金缴纳了,一般简称为“开户通知书”,去的时候带上相应资料,如果朋友帮忙的话带上双方身份证和复印件,夫妻的话带上结婚证。 第二步:在新公积金缴纳处(即金华公积金中心处)提出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表明你想将杭州公积金余额转到金华这边的账户,一般情况下接纳你的工作人员会根据你身份证他就能查询到你现在公积金账户,并将申请单打印出来,大致如下图表格,然后在上面盖章,最后你带上转移申请书及相应身份资料到之前缴纳公积金中心去即可。 第三步:拿着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带上身份证和复印件1份到你需要转出地的公积金中心(即杭州中心)去办理即可,办理完一般会给你一份转出收据复件,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你就等消息吧,随时在网上查询你的新公积金账户,大概7天-15天内转到你新公积金账户。这里一般来说你不用回新公积金中心去确认,但是有些地方会让你带着收据单在回去核对下账户等信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 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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