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老师打学生脸犯法吗
释义
    对老师这种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一、教育部关于教师师德的十条禁令
    教育部关于教师师德的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二、老师让学生蹲马步算不算体罚
    老师让学生蹲马步算体罚。体罚,指对未成年人身体进行错误的责罚,特别是造成身体上的疼痛,具体可以表现为打手心、罚站、罚跪等。根据相关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9: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