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制的犯罪2、该罪侵犯的客观要件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3、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没有身份上的特别要求3、该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4、该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包括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6: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