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50岁怎样办理领取养老金 |
释义 | 办理养老金的流程具体如下: 1、老人如已满60岁,可到所在社区(村)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并选择档次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次月即可领取养老待遇; 2、参保人在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前半个月或接到办理领取待遇通知时。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乡镇经办机构或区、市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补缴的同时,可申请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但补缴应缴或中断缴费期间的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对试点启动时年龄45周岁以上,按年缴费到60周岁的参保人员,当年缴纳保费后,从年满60周岁的下月起发放养老金。对参保后没有按年缴费,在补足从试点启动至60周岁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后,从补缴的下月起发放养老金;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由金融机构及时将支付金额划入待遇领取人员个人银行存折。 养老金的领取条件: 1、正常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或生产、经营、服务岗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技术与生产、经营、服务之间变动岗位,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及其以上年限的,按新岗位的退休年龄规定执行。个体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 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8年以上、高温井下9年以上、高空特别繁重10年以上); 3、因病退休。企业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累计缴费满15年; 4、病残津贴。凡参加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累计缴费满15年。 综上所述,参保人在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前半个月或接到办理领取待遇通知时。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乡镇经办机构或区、市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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