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倒卖野生动物能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5到10年有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后又非法出售的,非法出售系事后不可罚行为,不另认定为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最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贩卖野生动物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一般是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并处罚金的处罚。珍贵濒危野生物种是指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一级,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还包括附则中所谈及的驯养类的野生动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