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交警大队取电动车需要的手续: 1、到交警中队交罚款,由交警中队开具放行通知单; 2、携带放行通知单、购车发票、违法单据、身份证、合格证、购车发票及后三项的复印件到停车场寻车; 3、找到车辆后,停车场人员要核对电机上钢印号码与合格证相符后才能放行; 4、放行前要交拖车费以及停车费,停车场费用交齐了才能拿车驶离停车场。 扣留车辆的情形: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驾驶证的; 2、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