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门诊选点可以改。 现在改门诊选点的流程在单位可以直接操作,找到单位的社保专管人员,当时就可以操作,第二天更改的医院就生效了;自己去当地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申请更改。 更改程序如下: 1、参保人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改点; 3、参保人现场填写《参保人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其变更后的门诊选点医疗机构; 4、参保人取回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门诊病历》。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