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该的解决办法: 1、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就剩赔偿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任选其一解决:1、自行协商。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3、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被摩托车撞了该怎么赔偿 被摩托车撞了赔偿应当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根据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事宜,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也可以申请交警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车祸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如何赔偿 车祸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赔偿方法如下: 1、当事人自行协商赔偿; 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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