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 |
释义 |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等待交警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根据肇事者是否逃逸和是否需要鉴定,公安机关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选择接受认定结论或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仍不服则可申请复核。交通警察会根据现场证据、当事人陈述等确定事故发生的情况和责任,并制作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共同请求调解,调解结果也会记录在认定书上。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规定期限。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规定期限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新认定书。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结语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交警将进行现场处置、调查,对肇事者逃逸的,公安机关将出具责任认定书;对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将出具责任认定书。如需鉴定,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超时需经批准。当事人可接受结论,公安机关出具认定书;如不服,可申请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出具新认定书。交通警察将根据证据和叙述,确定责任,并制作认定书,当事人签名。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时,交通警察将进行调解,记录结果,当事人签名。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