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击辅导班违法行为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关非法辅导班的处罚措施以及对于违规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招收学生的处罚措施。同时,也提到了对于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的补课规定。最后提醒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补课。 法律分析 对于非法辅导班,其处罚措施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没收违法所得,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同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于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投诉辅导班? 没有经过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投诉辅导班。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补课的规定如下: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拓展延伸 辅导班退费法律规定 第一,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第二,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第三,签订协议前务必看清协议内容建议消费者保留维权证据。协议中有相关退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以消费者和商家订立的协议为准(无效格式条款除外)。 结语 辅导班是近年来教育部门大力打击的对象,对于未经国家法律规定允许举办或存在违规行为的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予以撤销、没收违法所得,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同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于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未经国家法律规定允许举办或存在违规行为的教育机构,学生和家长有权利进行投诉。此外,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对于违规行为,教育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 第六十条 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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