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期限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6个月未果的,你可以要求上级法院执行,你的情况,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执行。强制执行六个月后不需要再另外申请。 一、因欠条不还起诉了会有怎样后果 借条不还被起诉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履行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强制执行阶段还用找律师吗 如果是全权委托律师申请强制执行,本人是不需要去法院的。 强制执行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聘请律师有以下的作用: 1、帮助当事人选择执行法院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情况紧急时要帮助当事人在执行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 2、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其它法院查封时,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案件移送其它法院执行或者申请参与分配。 3、发现执行法院执行不力时,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三、调解结案怎么解决? 原告可告知法院强制执行,期限一般为6个月。如果一方不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拿着调解书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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