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放弃继承权后是否还能重新获得?
释义
    放弃继承权后是否可以恢复,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注意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可以恢复,但需满足在遗产处理前恢复且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必须明确表示,未开始继承不能放弃,分割处理后再放弃即放弃遗产所有权。放弃继承行为有限制,若导致无法履行法定义务,则放弃无效。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中反悔,法院可根据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则不予承认。
    法律分析
    一、继承权放弃后是否可以恢复
    1、放弃继承权可以恢复。但是需要同时满足在遗产处理前恢复以及其余全部继承人同意这两个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产处理后,不得恢复。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1、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的这段时间。
    未开始继承,谈不上放弃,可如果已经做出分割处理,再放弃就是放弃取得的遗产所有权了。
    2、放弃继承必须明确表示。
    (1)如果不表示继承也不表示不继承,但不主动参加分割,不能当做放弃继承的表示。实践中有多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或数个在其他继承人争议时不参加争议,但也未表示放弃的,当到法院诉讼时,即使不主动参加,法院也会追加,就是基于这个原因。
    (2)但对放弃继承也是有一定限制的,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3、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作为继承人,自然有权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当然,有些时候,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之后又反悔,那么这个时候就要看遗产是否实际有被分割完毕,若是没有被分割的话,那么反悔还是有可能允许的,之后继承人也会参与遗产的分配。但要是在遗产已经分割完毕之后再反悔,那通常就是不允许其反悔。
    结语
    放弃继承权可以恢复,但需满足在遗产处理前恢复以及其他继承人同意的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产处理后不得恢复。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包括:只能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放弃,放弃必须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后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无效。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法院决定是否承认。继承人放弃继承后的反悔是否允许,取决于遗产是否已分割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20: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