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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承租方能够得到拆迁补偿吗
释义
    1、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才是被征收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承租方,租户就没有权利获得补偿,作为被拆迁的利益相关人,承租人的补偿利益也是纳入在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之内的,这部分补偿如无特殊约定,应归承租人所有。这里的特殊约定主要指租赁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如遇拆迁如何处理,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即可,如果没有约定就要看承租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承租人与产权人相比具有主体资格方面的瑕疵,在实践中,拆迁方往往不针对承租方进行谈判,而是直接跟产权方谈补偿,这时,承租方主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比如以律师函的形式告知拆迁方和产权方自己的权益,努力让拆迁方和拆迁方把土地、房产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分开,或者与产权方达成协议,明确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范围,将这部分补偿加入到产权方整体的补偿要求中去,这种是一种最佳的状态。
    2、是作为承租方一定要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并且按时缴纳租金,楹庭拆迁律师团队接待过一些合同到期了或者是合同虽然在有效期内,但由于拆迁拖了多年,他就一直没交租金,这样就造成租赁合同违约,从而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相应权益也无法主张,遇到这种情况时,作为承租方尽量保证租金的及时缴纳,及时出租方口头说等等看,也要按时将租金打入合同指定账户,甚至合同到期如果继续支付租金,租赁合同也会变成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
    3、是承租方要明确自己都有哪些项目应该享受补偿,承租方是实际经营者,是停产停业损失的实际承受者,甚至在租赁的土地上自己依法扩建该剪了厂房,这些项目都需要依法享受补偿。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涉及巨大利益,有的出租方为了独占补偿,会有意为难承租方,让其知难而退主动撤离,但实际这是得不偿失的事情,因为企业一旦撤离,不存在停产停业损失,出租方自然享受不到,但如果已经核定了停产停业损失,而不给予承租方则涉嫌不当得利。停产停业损失包括成品半成品损失(例如由于搬迁造成过期)、合同违约(包括供货合同和采购合同)、员工劳动合同或待业劳动补偿、企业设备搬迁及二次搬迁的损失、不可搬动设备的损毁(比如特殊要求的生产车间)等等需要全面考虑。
    4、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启动法律程序,针对出租方的民事诉讼,主要涉及其合同违约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赔偿,再有就是起诉出租方将应属于你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给你,这部分利益基于自己停产停业损失的金额,但也有可能会出现出租方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后,由于承租方不搬迁,拆迁方申请司法强拆。
    一、房屋承租人可以直接获得拆迁补偿有哪些?
    (一)解除租赁协议
    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与承租人补偿。
    (二)未解除租赁协议
    1、产权置换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人获得的补偿费
    搬迁补助费: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1)设备搬迁,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按照建筑面积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二、拆迁补偿协议能否转让?
    拆迁合同具有相对性,是不可以转让的
    拆迁合同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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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9: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