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公证撤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放弃继承权公证手续如下: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要带着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员认为要的其他材料。接着到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一、股权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一)公证的管辖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二)公证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上海公证处】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4、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应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全部婚姻状况;共生育几个子女(写明姓名、出生日期、职业),有无收养、继子女、非婚生子女;被继承人的父母状况,如已去世,应注明死亡时间;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的婚姻状况等;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或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7、依法可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其他公民,应提交其对死者尽了主要抚养、赡养义务的证明; 8、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9、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10、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1、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三)公证的费用 (1)受益额20万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 (2)超过20万不满50万的部分,按1%收取; (3)超过50万不满500万的部分,按照0.8%的收取; (4)超过500万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 (5)超过1000万的部分,按0.1%收取。 二、遗产公证放弃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申办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并且注意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2、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3、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4、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其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的确享有继承权就可以。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三、怎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流程如下: 1、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遗产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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