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五项管理”等政策精神,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压减考试次数,完善考试评价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