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面税率是13还是9 |
释义 | 挂面税率是13。 挂面属于农产品,一般纳税人按13%的税率征税。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农产品指的是作物的直接产物,如稻谷,小麦,玉米等,如你加工面粉和挂面,属于生产性行为,当然要交增值税.面粉和挂面属于不同的税率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粮食 粮食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二)蔬菜 蔬菜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括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不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三)烟叶 烟叶之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本货物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1、晒烟叶。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2、晾烟叶。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3、初烤烟叶。指烟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烟叶。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四)茶叶 茶叶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五)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指可供使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六)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七)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八)纤维植物 纤维植物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 面端融合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九)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十)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范围包括: 1、原木。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2、原竹。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 3、天然树脂。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 4、其他林业产品。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指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水产品 水产品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征税范围包括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二)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征税范围包括: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盐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也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3、蛋类产品。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和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4、鲜奶。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三)动物皮张 动物皮张指各种动物(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身上直接剥取的,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四)动物毛绒 动物毛绒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征税范围。 (五)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1、蚕茧。包括鲜茧和干茧,以及蚕蛹。 2、天然蜂蜜。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3、动物树脂,如虫胶等。 4、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挂面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接部分地区询问挂面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经研究,明确如下:挂面按照粮食复制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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