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获得投资机会。 2、与中国驻当地商务参赞处接洽;了解投资目的国的基本投资环境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与投资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 3、投资双方初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 4、向中国政府咨询:了解类似投资项目获批记录及本投资项目获批的可能性。 5、对合作方进行初步尽职调查。 6、设计跨境投资架构。 7、投资双方前期谈判,签订交易协议。 8、准备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9、向主管发改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10、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业务尽职调查,全面查明目标公司的真实情况。 11、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易及是否需要调整交易架构及交易要点。 12、起草交易文件,双方进行深入谈判;搭建投资架构。 13、签订交易文件,明确交易文件履行要点。 14、向主管商务机关申报核准。 15、持发改委和商务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办理外汇登记、备案。 16、交易文件生效,履行交易文件。 17、向商务部备案,向中国驻当地商务参赞处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