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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案件立案材料
释义
    1、民事起诉状。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4、当事人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
    7、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如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等。
    一、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
    每个法院的法官手上有许多不同的案件,因此开庭时间的安排也是不一样的,一般交通事故的案件会安排在立案后40天左右开庭。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的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将时间延长的,经受理法院的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六个月,后续还需要再延长的,则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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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