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一定的使用时间、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特征的一种商标。且驰名商标在我国受到特殊保护。例如,即使该商标未在我国给予保护,但符合前述条件,被其他人恶意申请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四条 第一、二款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