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归女方协议 |
释义 | 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后,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若你们的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有就法律效力了,对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 一、离婚协议书如何写 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的书面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2)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支付; (3)关于小孩探望权的相关事项; (4)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5)共同债权债务的分配;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7)夫妻双方的签名和时间。 离婚协议具备以上条款,双方签字之后,就可以一起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了。 二、协议离婚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并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协议内容,请求法院对不履约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三、不遵守离婚协议该怎么办 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协议有效,并让对方依法履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生效文书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在离婚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有义务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