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直接上市,但是如果经过股份制改造,并且成功在交易所挂牌可以成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我国公司的类型主要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能发行股票的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还需要满足了特定的条件之后,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通常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