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个人可以有两张社保卡,社保卡是一个城市一个版本,因此只要不是同一个城市,一个人是可以有多个社保卡,而且A地的社保卡只能在A地用,B地的社保卡只能在B地用,就是不能通用。为了更好地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现在加载了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到很多市民的手中,可以用于办理个人事务、享受政府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金融服务。在外地的社保卡和居民社保卡都是一年的有效期,缴费才持续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