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后可以没有户口本,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娘家,也可以将户口转移至男方家。男方也可以将户口迁至女方家,在我国法律法规上对婚后户口的迁移没有做明确的规定,因此户口是否迁移还是需要看夫妻双方的意见。 结婚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其他法定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结婚手续需要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