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发生后,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报工伤。但是工伤报告的时间不同,单位申报的时间是从工伤当天开始的三十日内。个人申报的时间为工伤发生后的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急救医疗费用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参保的人员医疗费用中应该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者直接结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