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如何继承遗产 |
释义 | 事实婚姻无法继承遗产,只有完成结婚登记的夫妻才具备继承权利。结婚登记需要准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再婚当事人还需提供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因私出境人员需提供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如何继承遗产 男女双方只有完成结婚登记才能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事实婚姻是不具备这一条件的,所以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事实婚姻并不具备继承遗产的权利,只有完成结婚登记的夫妻才能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对于再婚当事人和因私出境人员,还需要提供特殊证明。因此,完成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和继承遗产的关键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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