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企业的内部拆借行为有效的情形。 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效的情形。尽管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应该统一由银行办理,但是根据《公司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民间借贷或者企业借贷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仍然可以是有效的。 2.依据税收征管政策有效的情形。在税收征管方而,税收征管机关也变相承认了企业拆借合同的效力。根据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结构贷款的利息、支出,纳税人经批准的集资利润支出,按小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水平范围内的部分在当期税前扣除。 (二)企业内部资金拆借无效的情形。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大型的集团公司内部违法拆借行为和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拆借合同中。比如名义为买卖债权,实际上并未进行债权买卖而只是资金拆借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也属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从而依据银行法的相关规定确认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