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税务诉讼阶段,纳税人可以向税务行政机关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税务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还可以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纳税人对税务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提出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对税务行政机关作出的税收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提出申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纳税人对税务行政机关的控告或检举不予立案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诉。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诉讼法》第六条 纳税人拒不履行纳税义务或者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税务行政处罚,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