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辞职后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一、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材料如下: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公积金的使用方式如下: 1、购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 2、租房,用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3、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患有较为严重的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额合计不能超过个人承担费用; 4、低保或特困可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及之前的住房; 5、建造、翻新、大修住房。 综上所述,辞职后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如果当事人需要购房,此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款规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另外,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他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有: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