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纳税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税务代理人)办理发票业务(包括发票领用、发票开具、发票验旧、发票缴销、存量房交易事项、个人房屋出租发票代开等)前需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认证(实名注册、绑定企业);在办理涉税业务时将进行实名验证,如果未进行实名认验证将不能办理上述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