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金领取时长由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决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年限越长,领取失业保险的时间也就越长。,领取时间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