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各方分别统计出己方的所有损失(医疗费用只是其中一个项目),然后按三七开自负以及赔偿对方。主责方承担70%(包括保险公司理赔额)。比如,A 方损失4000元;B 方损失6000元。A方主要责任。则为:A方自负2800元,赔偿B方4200元。B方自负1800元,赔偿A方1200元。合计起来就是:A方需要净支付B方3000元,其余各自自负。有交强险时,A\B双方各自把对方凭证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对各自被保险人理赔后,剩余余额按上述方法计算互赔。具体如何操作这应该在善后协商中敲定,写入协议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