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遵义户口迁移办理有哪些要求 1、收养外市、县子女迁移落户; 2、经部队批准的随军家属人员落户; 3、外市、县离退、休干部安置在我市的人员落户; 4、外市、县因工作需要调入我市的人员落户; 5、原为咸阳常住户口的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外地离、退休人员; 6、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持《户口迁移证》来我市就业的毕业生; 7、户口在外地的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来我市就业的; 8、本市生源的毕业生要求回家落户的。 9、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及投资兴办实业购买非住宅房屋申报落户; 10、一方为市外户口(含海、台、岫)的夫妻投靠申报落户; 11、一方为市外户口(含海、台、岫)年龄未超过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申报落户; 12、一方为市外户口(含海、台、岫)老人投靠子女落户; 13、外地来我市小城镇投资兴办实业(含二、三产业)人员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落户; 二、遵义户口迁移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