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属于。饮酒驾车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每100毫升,小于80毫克每100毫升的驾驶行为。 法律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酒精含量值 4.1 酒精含量临界值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临界值见表1。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 行为类别对 象临界值(mg/100mL)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20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80 4.2 血液与呼气酒精含量换算 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可按GA307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值。 5、检验方法 5.1 呼气酒精含量检验 5.1.1对饮酒后驾车的嫌疑人员可检验其呼气酒精含量。呼气酒精含量采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进行检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应记录并签字。 5.1.2呼气酒精含量探测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应符合GA307规定,并具备被动探测呼出气体酒精的功能。 5.1.3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的具体步骤,按照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的操作要求进行。 5.2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5.2.1对需要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应及时抽取血样。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应采用酒精或者挥发性有机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出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装血样的容器应洁净、干燥,装入血样后不留空间并密封,低温保存,及时送检。 5.2.2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方法按照GA/T105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