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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四川成都市行驶证检验手续包括什么
释义
    成都行驶证检验步骤包括外观检查、废弃测量检验、自动检测系统检测和检测报告、检验申请表、检测规费支付和签证手续等。所需材料包括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表、机动车年检前技术保养维修出厂检验单、身份证或户口簿、养路费证、车船使用税、第三责任保险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成都行驶证换证流程包括提交资料、缴费和领取牌证。所需材料包括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
    法律分析
    一、成都行驶证检验步骤:
    1. 车主在办证大厅提交送检申请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首先进行外观检查,确保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无误。
    2、由检验员将车辆行驶至检测车间进行废弃测量检验。
    3、进入自动检测系统,依次通过速度台、侧滑台、制动台、灯光仪的检测后,将车交还车主。
    4、车主从检验员手中索取检测报告和检验申请表,若检测项目全部通过,就可以去办证大厅支付检测规费,在签证窗口领取行驶证和合格证标签;如果有不合格的项目,车主需自行修理调整后再去参加复检直到合格才能办理签证手续。
    二、成都行驶证检验所需材料
    1、《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表》
    2、《机动车年检前技术保养维修出厂检验单》
    3、车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4、养路费证
    5、车船使用税
    6、第三责任保险证
    7、车辆购置附加费证
    8、机动车行驶证等
    三、成都行驶证换证流程
    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缴费、领取牌证。
    所需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见附件第二条)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4、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原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行驶证;
    6、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拓展延伸
    成都市行驶证检验流程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持有符合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而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则需要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考试和审核。因此,成都市行驶证检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员,应当先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地或者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 参加科目一考试: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员,需要参加科目一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
    3. 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通过科目一考试的驾驶人员,需要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4. 参加科目二考试: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员,还需要参加科目二考试,包括考察驾驶技能的科目二考试和考察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科目二考试。
    5. 领取机动车驾驶证:通过科目二考试的驾驶人员,方可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6. 定期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三年,驾驶人员需要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地或者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期满换证手续。
    7. 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一年,驾驶人员在每个记分周期内,需要累积记分满12分,才会被罚款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总之,成都市行驶证检验流程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防止无证驾驶和违规驾驶行为的发生。驾驶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参加考试,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结语
    成都行驶证检验步骤和所需材料已经详细说明,车主只需按照步骤进行操作,提交所需材料即可。若检测项目全部通过,就可以去办理签证手续。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则需进行复检直到合格后才能办理签证手续。同时,成都行驶证换证流程也很清晰明了,车主只需到相应的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登记业务监督制度,加强对机动车登记、牌证生产制作和发放等监督管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五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并监制。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制作应当符合有关标准。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实现与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查验信息联网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车辆管理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具备条件的摩托车销售企业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购置车辆、投保保险、缴纳税款、注册登记一站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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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4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