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四川成都市驾驶证转移怎么处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机动车驾驶证的转入和转出手续以及注意事项。外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最新免冠一寸彩照等材料,并经过网上查询核实后办理转入手续;本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最新免冠一寸彩照等材料,并由业务领导岗审批后办理转入手续。同时,还提供了驾驶证转出和转出后的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 一、前提条件 首先,您需要持有驾驶证满一年。另外,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不予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迁移: (1) 未处理完违章、事故的; (2) 驾驶证在吊销期间; (3) 驾驶证处于实习期; (4) 持有学习驾驶证; (5) 正在增驾学习期间。如确需办理,由本人申请注销增驾车型的学习证后予以办理。 二、手续 外地驾驶证转入办理程序: 一、本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 1、持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 2、最新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 4、提交原驾驶证及档案,由业务领导岗审批,业务员启封档案,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5、经网上查询核实,复试道路驾驶(科目三)合格后办理转入手续; 6、留存原驾驶证档案中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机动车驾驶员转籍通知单》。 二、外地人持外地驾驶证转入的 1、持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张; 2、户口迁移证明和劳动人事部门调令; 3、最新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4、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驾驶人适应性检测站体检); 5、提交原驾驶证及档案,由业务领导岗审批,业务员启封档案,审核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经网上查询核实后办理转入手续; 6、留存原驾驶证档案中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机动车驾驶员转籍通知单 三、转出和转入: 1、因改变长期居住地或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在新的居住地或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的,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并须在驾驶证有效期内和审验有效期内办理。同时履行以下手续: (1)填写申请表; (2)交验户口迁移证或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3)交验驾驶证; 2、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的车辆管理所,经审核各项登记项目后同意转出的,应发出驾驶证转籍通知书,连同规定的驾驶证登记资料一并装封后,由申请人携带交给新的居住地车辆管理所。转出的驾驶证副证应加盖有"转出"字样的印章,转出的驾驶证的转入地未受理前仍属转出地管理。 3、将驾驶证转入新居住地或暂住地换发驾驶证,须在转出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并须履行下列手续: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3)暂住的还应交验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4)递交由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袋封的资料; (5)交回驾驶证; (6)接受身体检查; (7)送交本人相片2张。 机动车驾驶证转户包括转入和转出两个环节。第一步,从原发证机关办理转出,要提供转入地暂住证(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迁移证)和驾驶证等手续,还必须在驾照有效期内办理;第二步,转出地车管所同意转出,发出驾驶证转籍通知书、驾照登记资料(密封),一同由申请人转交给转入地车管所;第三步,在转入地车管所申请转入,要提供身份证、暂住证(一年以上)、转出地车管所提供的资料(密封)、相片等资料。申请转入要在转出后一个月内办理。驾照吊扣等几种特殊情况下,转户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请注意有关规定: 1、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并当场签字,不得委任他人代理。 2、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外地人还要加本地暂住证。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在异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许可的转入的,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三年内不得再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 4、以下三种原因可以直接办理转入: ①、因户籍迁移我市,驾驶证随户籍转入我市的,直接转入; ②、因在外求学(大学)期间在求学地申请取得的驾驶证可以直接转入我市; ③、因工作调动需将驾驶证转入我市的,凭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证明直接予以转入。 拓展延伸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转户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申请表,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同时,转户后的驾驶人也需将原驾驶证作废,并签注注销原驾驶证。在办理过程中,如果原驾驶证仍处于有效期内,则需办理换证手续。因此,为了顺利办理驾驶证转户,驾驶人员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和申请表,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 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 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以外的其他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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